關于做好2017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選拔推薦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16-09-13點擊: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号)精神,按照教育部下達2017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研究生名額情況,結合《吉林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修訂)》(校發〔2015〕180号)(見附件1,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要求,現針對做好我校2017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制定我校推薦工作的具體通知。

  一、組織領導

  (一)學校成立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排名無先後)

  組 長:陳 崗

  副組長:胡 亮

  成 員:王國強 韓喜平 田文晶 劉 鶴 周春國 代 磊

      顧曉威 張宗弢 何 岩 教師代表 學生代表

  學校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授權教務處負責全校推免生的推薦工作,聯系電話:85168962,電子郵箱:xiabin@jlu.edu.cn。

  學校推免生工作監督辦公室設在監察處,聯系電話:85167449,電子郵箱:jjw@jlu.edu.cn。

  (二)各學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推免生工作監督小組。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任組長,學院教學委員會主任委員、主管本科教學工作副院長為副組長,成員由主管本科學生工作副書記、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長和副書記、學院教學委員會成員、教師代表等7~9人組成,負責本學院的推免生工作。推免生工作監督小組由院黨委書記任組長,共5~7人組成,成員中包括教師和學生代表,負責對本學院推免生工作過程和程序進行監督,受理學院推免工作的異議。以上領導小組及監督小組須落實集體議事和集體決策制度。

  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成立各學院的評審專家組,并對其工作進行監督。評審專家組由5~7人組成,負責學院推薦免試研究生的推薦與接收的面試工作。

  二、名額分配

  按照教育部下達給我校的2017年推免生推薦總指标數,根據我校的推免類型(常規推薦(含跨學科推薦)、“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推免生特别推薦、創新推薦)統一進行分配。其中常規推薦将結合各學院的實際情況,包括畢業生數、研究生招生計劃、接收學院培養能力,以及學科建設需要劃撥推薦名額。對國家人才培養基地、國家重點學科、國家和教育部重點實驗室、文科重點基地、國家“拔尖計劃”和“卓越計劃”班等,學校采取适當傾斜政策。各類專項名額不得挪用,如有因學生不符合選拔條件推免名額有空餘時,學院必須及時将名額返還回給學校,不得挪用。

  學校繼續鼓勵學生在不同學科間流動,發揮學校學科綜合優勢,推動“複合型”研究生培養,學院要創造條件鼓勵符合推薦免試研究生條件的學生申請跨學科推薦,不得阻撓學生正當的跨學科推薦申請。各學院要在自己的推免生名額内劃撥出适當的名額,專門用于本院學生的跨學科推薦。

  為利于拔尖創新人才成長的個性化培養機制的建立,健全和完善人才培養體系,拓寬選拔推薦免試研究生的渠道,按照《實施辦法》精神,學校組織開展了“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推免生的選拔工作,經學生自願報名,學院初審、研究生培養處、教務處和招生辦公室初步确定400名同學進入該特殊推薦形式,名額此次同時下發,按特殊推薦形式單列管理。請各教學單位根據《實施辦法》中“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的選拔條件,對此類人選資格再次确認并與研究生院做好相應人員的簽約工作,最終确定“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推免生人選。

  為強化對學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核,培養學生的創新素質,加大推免生的改革力度,學校繼續采取“創新人才”特别推薦方式,選拔有發明專利、高水平作品、在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學術論文以及某一方面确有突出專長的高素質創新型人才。今年,學校決定劃撥“創新人才”推免生名額80個分配到各學部。“創新人才”推免生工作安排由學校另行下發。教務處教務科為該項工作的日常辦公機構,各校區教務辦公室協助相關學部落實具體工作,并對教務處負責。

《2017年應屆畢業生免試研究生推薦名額分配表》具體見附件2。

  三、推薦要求

  參加常規推薦(含校内跨學科推薦)、“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推免生特别推薦及創新推薦的推免生必須符合《實施辦法》中規定的各項推薦條件要求,“卓越計劃”及校内教學改革試驗班的學生必須同時符合《吉林大學關于“卓越計劃”及校内教學改革試驗班管理的有關規定》學習條件要求,否則不予推薦。各學院要嚴格按照《實施辦法》及相關規定的推薦程序進行操作,不得違反程序。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3号)精神,結合我校工作實際,決定對于在校期間服兵役的2016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員,符合我校退役學生推免條件的學生,學院應優先考慮推薦選拔其免試攻讀研究生,有關條件具體咨詢教務處。

  支教推薦、補償政策等項目的整體工作安排需與學校推免工作安排一緻。

  四、工作安排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的推薦工作也将于即日起啟動至9月25日全部結束。具體安排詳見《2017年應屆畢業生免試研究生推薦工作進程表》(附件3),請各學院參照執行。

  教育部 “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是推免工作統一的信息備案公開平台和網上報考錄取系統。我校所有推免生資格審核确認、報考、錄取以及備案公開等相關工作均須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

  1、自發布本通知之日起,各學院按照工作進程制定學院的推免生工作細則、方案。成立推免生工作領導、監督小組。按照《實施辦法》規定,組織符合常規推薦條件的學生申請推免,學院按限額的120%有序确定推薦面試人選,并進行面試确定推薦人選。教務處、研究生院對“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推免生特别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審核,并确定最終錄取名單。

  2、學院按照分配的實際推薦限額确定面試通過的最終推免學生名單要并上報學校。所有推免名單分别由學校及學院進行公示,公示期10天。經學校審批将名單上傳至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由吉林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向教育部備案。

  3、9月20日開始至10月25日,推免服務系統将開通推薦生注冊及網上付費功能,屆時獲得名額的推薦生登錄該系統進行操作。

  4、9月28日推免服務系統開通推免生報考,确認複試時間等功能。

  五、其它

  (一)各學院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制定實施細則或方案,但不得與教育部相關文件及我校的《實施辦法》有沖突。細則或方案須報教務處推免生工作辦公室審核。

  (二)各學院要将本單位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和監督小組成員名單、實施細則或方案、工作程序及環節、學生成績及名次等在校園網上公布,接受師生的監督。在推免生工作的全過程中,要堅持做到程序規範、過程公開、結果公示,以保證推免生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三)為了保持正常的教學秩序并體現管理權限下移的原則,學校不組織統一的推薦考核工作。

  (四)已被确定為推免生的學生,如果放棄推免生資格,學校将等額扣除學生所在學院的下一年度推免生名額。

  (五)各學院格格按照2017年應屆畢業生免試研究生工作進程安排,組織推免生填寫推免生名單數據(推免生名單表結構詳見附件4)。請學院教學秘書詳細閱讀數據庫(.DBF)表結構的說明,其中有關學生的身份信息必須與學信網上信息一緻,成績信息務必填寫正确,學院代碼、專業代碼等登錄招生辦主頁(zsb.jlu.edu.cn)查詢。并于9月21日前按時上報教務處,經教務處審核後由學校上傳至推免生服務系統。

  (六)推免生各類型及處理(附件5)、推免服務系統相關表結構說明(目錄和推免生資格)(附件6)兩項表格内容請推薦免試研究生報名時作為參考。

Copyright© 伟德国际1949始于英国 - 伟德国际集团 版權所有

通信地址:中國吉林省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号伟德国际1949始于英国(郵編:130012)

辦公地點:吉林大學前衛校區東榮大廈A座5層、12層

訪問計數: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