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選拔創新人才推免生特别推薦(以下簡稱創新推薦)工作,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号)、《吉林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修訂)》(以下簡稱《實施辦法》)以及《吉林大學關于做好2017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選拔推薦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對選拔2017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為創新人才推免生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選拔原則
(一)嚴格遵照創新推薦的選拔标準,選拔真正具有創新精神和能力、有特殊培養價值的優秀人才為推免生。
(二)公開、公正、公平,各推薦環節和推薦結果必須向全體學生公布,透明操作。
二、組織領導
學校組成人文、社會科學、理學、工學、信息科學、地球科學、白求恩醫學、農學等八個學部創新推薦工作專家組。各專家組成員由相關學科高級職稱的教師和知名教授等7~9人組成。專家組在學校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教務處與各校區教務辦協助相關學部落實創新推薦的具體工作。
三、申報資格
2017年優秀應屆本科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獲得一定的學術、科技等成果,可以申報常規創新推薦、破格創新推薦、特殊創新推薦,經過選拔批準獲得推薦免試研究生名額。參加創新推薦學生的申報資格需要經過學校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查、确定。
創新推薦的基本申報資格如下:
(一)常規創新推薦
申報常規創新推薦的學生,最多僅允許突破常規推免生推免成績的名次或實驗及實踐教學環節成績要求兩種情況之一,其它條件符合《吉林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中的相關遴選條件,否則不具備常規創新推薦資格。
具體限定如下:
1.推免成績名次如未列入專業前1/4的情況下,該生成績必須列入專業前1/3(含1/3)。
2.獨立開設的實驗及實踐教學環節, 按百分制核定各學期單科成績要達到60分以上,按五級制核定應達到及格以上;或平均成績按百分制核定應達到75分以上(五級分制應先轉成百分制計算)。
(二)破格創新推薦
申報破格創新推薦的學生,最多僅允許突破常規推免生推免成績的課程考核、名次或外語三種要求之一,其它條件符合《吉林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中的常規推薦的相關遴選條件,否則不具備破格創新推薦資格。
具體限定如下:
1.曾經有一門推免成績中的課程考試不及格,但已經重修或補考通過。
2.推免成績名次未列入專業前1/3,但須列前1/2(含1/2)。
3.外語未達到要求,但已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⑴全國大學四級考試成績達到390分以上。
⑵校内外語1-4級考試平均成績達到65分以上。
(三)特殊創新推薦
學生如果在某一方面表現特别優秀,或有突出成果,可以不受常規創新推薦、破格創新推薦相關條件的限制。
特殊創新推薦的考核、選拔方式,由學校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另行研究确定。
四、成果要求
常規創新推薦、破格創新推薦、特殊創新推薦的基本成果要求如下:
(一)常規創新推薦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在本專業領域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本專業領域的學術論文。論文發表于核心學術刊物上,作者應是前二名;發表于一般學術刊物上,應為第一作者。
2.取得發明專利的前三名者。
3. 參加國家級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通過結題鑒定,且項目結題鑒定為優秀,完成人應為前兩名。
4.參加科技競賽獲得以下成績之一:
⑴ 獲挑戰杯競賽、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等相同級别競賽省級一等獎;
⑵ 獲全國大學生機械創新設計競賽等相同級别競賽吉林省賽區一等獎及以上獎勵;
⑶ 獲嵌入式電子設計競賽、ACM大學生程序設計競賽等相同級别競賽國家三等獎及以上獎勵。
(二)破格創新推薦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有兩篇及以上公開發表的本專業領域的學術論文,其中至少一篇為第一作者。兩篇中一篇應是CSSCI(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刊物上發表的文章,或被SCI、EI檢索收錄。
2.參加挑戰杯競賽、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全國大學生機械創新設計競賽等相同級别競賽,獲得國家特等獎、一等獎項目的前三名完成人及國家二等獎項目的前兩名完成人。
3. 參加國家級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通過結題鑒定,且項目結題鑒定為優秀,完成人應為負責人。
(三)特殊創新推薦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人文、社科有關專業的學生有三篇及以上公開發表的與本專業領域相關的學術論文,三篇均為第一作者,第一作者的文章中有兩篇應在CSSCI(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刊物上發表。
理學、工學、地球科學、信息科學、醫學有關專業的學生有三篇及以上公開發表的本專業領域的學術論文,其中至少兩篇為第一作者,三篇中一篇被SCI、EI檢索收錄。
理學、工學、地球科學、信息科學、醫學有關專業的學生以前二名作者身份發表一篇被SCI、EI檢索收錄且影響因子達到2.0及其以上的論文。
2.參加挑戰杯、數學建模競賽、電子設計大賽等相同級别的競賽,獲得國家一等獎以上項目的第一完成人。
3.代表我校參加各類體育比賽的高水平運動員取得下列成績之一者:
參加由教育部、體育總局及全國大學生體協舉辦的全國性比賽,獲得單項成績前三名或集體項目成績前六名的主力隊員;
參加由省教育廳、體育局及省大學生體協舉辦省級比賽中,獲得單項成績第一名或集體項目成績前兩名的主力隊員。
(四)有關說明
關于相同級别科技競賽的認定由教務處負責,其它未在上述包含的成果須經相關專家認定,如其水平達到上述要求,則可報學校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确認。
(五)其它要求
1.論文截止時間為2016年9月30日以前。在增刊、特刊、彙編、網上發表的文章均不予計算。
2.在重要報紙的理論版、學術版發表的論文可以作為成果。
3.獎勵、成果、項目必須在2016年9月30日以前獲得。發明專利、科技競賽等成果必須為本人親自完成或作為主要參加人員完成。
五、遴選程序
(一)學生本人從即日起至9月14日上午11:00提出申請,填寫《吉林大學創新推薦審批表》,經三名以上本專業教授推薦,向所在學院報名,并提交創新成果等相關證明材料。
(二)各學院按照《2017年應屆畢業生推免生工作進程表》時間安排組織學生上交表格、材料,并按照相關要求進行審核,将符合推薦資格學生的材料于9月18日上午11:00之前按相應學部報教務科或各校區教務辦。
(三)各學部需組織相關學科專家對學生申報成果的學術水平和學術價值,以及獲獎成果的真實性等進行評審和鑒定,并填寫《吉林大學創新推薦專家評審表》。學部将常規創新推薦、破格創新推薦、特殊創新推薦的申報材料進行分類彙總。
(四)學校推免生工作辦公室将于9月19日召開會議,聽取各學部的彙報,小組對學生的申報資格進行審查、确定。學校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将根據資格審查通過情況下達相應名額。
(五)各學部9月20日将組織所在學部創新推薦工作專家組,進行開放式答辯會。為增加答辯的透明度,各學部要提前公布答辯會的時間、地點,學生自願旁聽。
(六)學生參加答辯,專家組根據學生的創新能力、學術專長、培養潛質等綜合素質,經過讨論,以記名方式投票,按學部分配名額數當場确定推薦人選。
常規創新推薦的學生須獲得1/2以上票數;破格、特殊創新推薦的學生須獲得2/3及以上票數。
(七)推薦人選确定後,各學部負責将創新推薦名額獲得人員名單報教務處,同時上網進行公示,公示期10天。
創新推免生填寫推免生數據庫(推免生名單表結構見附件四),各學部上報時間最遲不得晚于9月21日。
六、其它
各學部所屬學院上報材料的地點、聯系人及電話:
1.人文、社會科學、理學、信息科學學部的各學院材料報教務處教務科,聯系人:王彥飛,電話:85166415。
2.工學部的各學院材料報東區教務辦,聯系人:王利軍,電話:85095794。
3.白求恩醫學部的各學院材料報醫學部人才培養辦公室,聯系人:吳運濤,電話:85619956。
4.地球科學學部的各學院材料報北區教務辦,聯系人:周偉,電話:88502241。
5.農學部的各學院材料報和平校區教務處,聯系人:王衛宏,電話:87836132。
附件:1.吉林大學創新推薦審批表
2.吉林大學創新推薦專家評審表
3.學院申報2017年創新人才推免研究生彙總表
教務處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