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單位:
為繼續完善人才選拔機制,為學生個性化培養創造條件,擴大學生對專業選擇的自主權,切實保證有特長的優秀學生轉到新專業以更大地發揮潛能,學校将繼續開展本科學生考試選拔轉專業工作。依據《吉林大學本科學生考試選拔轉專業實施辦法》的有關精神,現對2014級本科生考試選拔轉專業有關工作規定如下:
一、工作原則
考試選拔轉專業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學生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選拔原則是學校開展工作的宗旨。對這項工作學校實施總體安排和分段指導,各學院全面考核,積極接收,并有計劃力争增加學生的選擇機會,适度擴大接收學生的專業範圍,以激勵學生勤奮學習,刻苦鑽研、勇于創新的學習熱情。
堅持執行“規定時間,公布計劃,公開報名,統一考試,雙向選擇,宏觀控制”的原則。在本次轉專業工作中繼續實行考試按大科類出題、增設多個平行志願的改革方案,為學生提供更多的轉專業選擇機會。
二、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考試選拔轉專業領導小組,成員由校領導、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考試選拔轉專業工作主要由教務處教務科承擔,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全校考試選拔轉專業工作。
各學院成立轉專業領導小組及監督小組,小組成員由5-7人組成。領導小組由院長任組長,成員由學院教學委員會相關人員擔任,負責組織本學院拟接收學生的轉專業面試和學習能力的綜合考核。監督小組由學院書記任組長,成員學院拟定,負責對面試選拔的規範性進行監督。學院領導小組及監督小組組成報教務處備案。
三、組織報名工作
(一)學院制定接收計劃
為滿足更多優秀學生選擇專業的願望,今年學校将适當加大學生轉專業的比例,學院之間轉出和接收專業人數可分别達到各學院2014年各專業招生總數的15%。除特殊專業外,各專業都要按照學校規定的比例制定轉專業接收計劃。
(二)學院報名工作要求
按照學生可以兼報1—3個考試科目相同的專業志願,作為平行志願,即大類相同。考試科目不同的專業不得兼報。
學院按專業對申請轉出學生第一學期的學習成績進行排序,擇優推薦,排序名次張榜公布,同時報教務處,并提前把排序推薦辦法告知學生。
學院上報計劃和學生的報名名單時以數據庫形式,共上報兩個DBF庫:專業錄取計劃庫、學生基本信息庫。
(三)報名條件
符合《吉林大學本科學生考試選拔轉專業實施辦法》要求,且具備以下條件的學生,均可向所在學院申請報名,由學院審查,按專業計劃擇優推薦:
1、通過高考統一錄取的2014級全日制本科生,未轉過專業的;
2、第一學期課程考核成績全部合格(無不及格);無違紀及其他紀律處分;
3、按專業名次排序擇優推薦,報名參加轉專業考試的人數不得超過該年級專業人數的25%。
4、符合拟轉入專業當年國家和學校所規定的體檢标準。若拟轉入專業當年招生有特殊要求,學生還必須滿足其要求。
四、考試選拔與錄取辦法
(一)綜合推薦成績
綜合推薦成績由轉專業考核筆試成績及學院面試表現評定成績兩部分組成,綜合推薦成績最後的核準由學生轉入學院來完成。其中學校組織的轉專業筆試成績占綜合推薦成績的60%,學院面試表現評定成績占綜合推薦成績的40%。
(二)筆試組織及考試科目
轉專業筆試由學校統一組織。考試科目為大學外語和綜合科目兩科,其中大學外語100分,占轉專業筆試總成績的40%;綜合100分,占轉專業筆試總成績的60%。
大學外語及綜合科目考試由學校統一命題。大學外語、高等數學以現有大學所學知識為主,綜合考試命題注重考察學生現有知識和能力,其餘科目以基礎知識(高中階段知識)為主。(學科門類考試科目及各科所占比例表見附件1)
各學院應根據各個專業的授予學位門類及專業特點,從上述綜合卷中選定其中的一類。
(三)本次轉專業考試将采取以轉專業考試筆試成績作為轉入的選拔依據,以第一學期課程考試成績專業排名作為轉出選拔依據。
考試成績評定結束後,學校在校園網上公布學生筆試成績和單科與總分面試最低控制線,并根據學生轉專業考試筆試總成績,以及各專業轉出計劃數,參照學生所報志願次序,按專業接收名額的120%向有關專業提出建議人選。如果學生出現前一個志願進入接收計劃的120%,并且後一個志願也同時進入接收計劃的100%範圍的情況,則由學生在填報志願時提前做出選擇。
(四)接收學院的選拔考試轉專業領導小組組織對建議人選進行面試,面試時注重考察學生學習新專業的潛在能力和特殊專長,采取現場評分的方式進行有序評定。
學院按照接收計劃和綜合推薦成績最終确定拟錄取人選。
(五)學校審批通過後,向全校公布。
五、轉專業要求
學生轉專業後,在轉入的新專業同一年級就讀。跨學科大類轉專業的學生,可根據學院意見及學生本人意向确定就讀年級。轉專業學生必須補修轉入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一年級應修課程,接收學院要有針對性地對轉入的學生加強指導,幫助學生盡早補齊所缺課程。
六、轉專業考試工作程序
(一) 2014年12月12日前各學院上報各專業錄取計劃庫(附件2)和拟接收轉專業學生情況登記表(附件3);
(二)2014年12月24日前在校園網上公布學院各專業接收人數、各專業的考試科目;
(三)2015年3月9日學院組織學生報名,學生填報《吉林大學本科學生轉專業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附件4)一式二份,各學院對報名學生進行資格審核,收取轉專業測試費200元/人;
(四)2015年3月12日前學院将《審批表》、轉專業測試費分别報教務處、财務處,學生基本信息庫(格式見附件5)和轉專業學生第一學期成績專業排名彙總表(附件7)一并報上,要求學生基本信息庫由學院錄入,信息準确。彙總表由教學院長簽字學院蓋章;
(五)3月18日各學院統一領取準考證;
(六)3月21日學校組織轉專業考試。學生各科目考試的具體時間安排、考試地點将在學生準考證上注明,并在校園網上公布;
(七)3月27日前在校園網上公布學生考試成績、單科與總分面試最低控制線和各專業建議人選名單。拟接收學院領取學生名單及《審批表》等有關材料;
(八)4月3日前各學院組織教學委員會專家組面試,确定拟錄取人選。面試前将時間、地點提前兩天上報教務處教務科。上報拟同意轉入學生名單及有關審批材料;
(九)4月10日轉專業公示期結束,學生到新專業學習。轉專業學籍變動由學校統一辦理,相關事宜屆時見學校通知。
為保證本次考試選拔轉專業工作順利進行,請各單位遵照以上工作程序安排做好各階段的工作。
聯系部門:教務處教務科,電話:85168962。
附件:1.學科門類考試科目及各科所占比例表
2.專業錄取計劃庫結構
3.拟接收轉專業情況登記表
4.吉林大學本科學生轉專業審批表
5.學生基本信息庫結構
6.專業代碼庫
7.轉專業學生第一學期成績專業排名彙總表
教務處
二○一四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