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學單位:
根據2013—2014學年第一學期教學工作安排,2014年1月6日—2014年1月10日為本科學生期末考試周,全校2014年1月13日至3月2日放寒假,2013—2014學年第二學期于2014年3月3日開學。為加強教學管理,做好本學期期末考試的各項準備工作,現就期末考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管理
(一)為确保考試管理工作規範,請各教學單位嚴格執行《吉林大學本科考試試卷管理辦法(暫行)》和《吉林大學本科考試有關工作操作細則》等有關文件,确保在考試命題、考務管理、試卷評閱、試卷分析、成績登錄、試卷複核、考試材料歸檔等考試管理中各環節的規範。
在考試命題工作上,各單位要繼續貫徹落實“具備條件的要實行教考分離制度。基礎課程務必執行教考分離;其它課程應逐步實現教考分離”的要求。全校性共同課教學單位,應逐步建立起題庫、機考等形式的考試制度。
在監考人員配備上,各單位所派監考必須為教師,不允許安排研究生參加監考工作。
在考核形式和成績評定上,要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例如将平時教學環節中的作業、期中考核、課程論文、上機考試、口試、實踐報告等多種方式與期末考試結合起來,逐步推進教學内容、教學方法和考試制度的改革。
(二)各單位要成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分管副院長、副書記分工負責本科生的考試工作,嚴抓學院的考風考紀。
各單位近期要組織召開期末考試培訓大會,向全體教師重申《吉林大學本科考試有關工作操作細則》、《吉林大學監考人員守則》、《吉林大學考場規則》,對考試工作進行全面部署,進一步明确考試工作要求,嚴抓考試的各個環節,以有效地保護學生,努力避免考試違紀事實的發生;重申考試工作紀律,以确保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各學院要組織學生召開考前動員大會,向全體學生重申《吉林大學本科學生違紀處分規定》。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吉林省教育廳《關于開展誠信考試教育活動的通知》,大力開展對學生的法律法規教育,開展形式多樣、内容豐富的誠信考試教育學習活動,确保教育活動落實到每個班級、每個監考教師和學生,加強對學生考試紀律教育,做好學生考前的動員工作,消除考試違紀的動機。
(三)期末考試期間,學院考試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要親自到考場巡視。學校同時将派出由校級督學員、教務處、各校區教學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等組成的巡視組,分别到各校區考場進行巡視檢查。巡視檢查中巡考人員要填寫《吉林大學考場巡視記錄單》,監督考場并檢查監考人員操作是否規範,及時反饋考試中出現的問題。對于考試期間發生的監考人員不負責、不作為等行為,将視情節在校園網上予以通報,情節嚴重者以教學事故論處。考試周期間教務處将随時在校園網上通報考試情況。
(四)考試開始前監考人員需向考生宣讀《吉林大學考場規則》(2011年修訂稿),考試過程中發現學生的違紀、作弊行為,監考教師要及時在《考場記錄》中寫清有關情節,并填寫《吉林大學學生考試違紀(作弊)記錄單》,學生當場在記錄單上簽字,監考教師也必須同時簽字,對情節予以确認。《考場記錄》和《吉林大學學生考試違紀(作弊)記錄單》原件上交學院。學院需在該科目考試結束當天,将違紀、作弊行為全院公示,同時将《考場記錄》和《吉林大學學生考試違紀(作弊)記錄單》原件以及物證等材料上交各校區教學管理部門,由校區教學管理部門在考試周期間分兩批彙總報送教務處。教務處收到材料進行核準審查後,及時轉送學生工作部,由學生工作部依據情節及時進行處理。教務處将在期末考試工作簡報上通報有關情況。
二、考試工作要求
(一)考試日程安排要合理得當,考試日程一經确定,不得随意變動。考試時間要統一,文科筆試考試以1.5—2小時為宜,最少不得低于1.5小時;理科筆試考試以2—2.5小時為宜,最少不得低于2小時。
(二)課程考試的具體安排工作由任課教學單位負責落實,共同課由教學中心統一安排,各校區教學管理部門負責總體協調、配合和安排。
(三)各校區教學管理部門将考試日程安排進行彙總,于考試的前一周上網公布,以便學校統一安排考試檢查和巡考工作。
如有問題請與教務處教務科聯系,聯系電話:85168996,85168962。
附件1:吉林大學2013—2014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巡考工作安排
附件2:《吉林大學本科考試試卷管理辦法(暫行)》(校教字〔2005〕51号)
附件3:《吉林大學本科考試有關工作操作細則》(校教字〔2006〕10号)
教務處 學生工作部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