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吉林省第六屆高校教學名師獎評選及國家教學名師獎推薦工
作的通知
各教學單位:
根據教育部下發的《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第六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11]23号)和吉林省教育廳《關于開展吉林省第六屆高校教學名師獎評選及國家教學名師獎推薦工作的通知》(吉教高字[2011]7号)文件精神,學校決定開展吉林省和國家教學名師獎的申報及推薦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範圍
承擔本專科教學任務的專任教師。2003至2007年已獲得省級教學名師獎但未獲得國家教學名師獎的,可參加本次國家教學名師獎的推薦工作,其推薦程序按新申報省級教學名師的方式進行,其推薦程序同新申報省級教學名師采取同樣的方式進行,但不再重新授予省級教學名師稱号。
二、評選基本條件
1.推薦本科國家級教學名師獎候選人原則上須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高等教育教學經曆(注:統計時間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并在近五年内作為負責人承擔過國家級教學改革項目或獲得過國家級教學獎勵。
2.推薦省級教學名師獎候選人原則上須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高等教育教學經曆(注:統計時間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并在近五年内作為負責人承擔過省級及以上教學改革項目或獲得過省級及以上教學獎勵。
3.受聘教授職務。
4.2008—2010年,面向本校本科學生實際課堂教學不少于64學時/年(臨床醫學類實際授課學時計算可包括臨床帶教學時數)。
5.已退休的參評教師須為學校返聘教師。
6.其他條件依照《第六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指标體系(本科部分)》(見附件)。
7.“教學名師獎”評選優先考慮長期承擔教學任務并做出突出貢獻的一線優秀教師,特别是為低年級學生講授基礎課的優秀教師。
三、推薦程序
1.每個教學單位(公共基礎教學中心)按照申報條件限推薦1名候選人。
2.各學部教學委員會對學院推薦人選進行初評,每個學部向學校推薦名額為3人(理學部4人),其中至少有一名為從事基礎課教學的教師;
3.學校對各教學單位推薦的人選進行評審,并向吉林省教育廳推薦。
四、申報材料要求
1.候選人推薦表(見附件)和基本情況簡表(見附件),一式八份,至少含一份原件;
2.學生評價彙總表(見附件),一式八份;
本屆“教學名師獎”評選增加學生評價環節,各單位應組織學生對所推薦候選人現場教學錄像的教學效果進行評價,評價情況填入學生評價彙總表
3.候選人個人資料(見附件),一式八份;
4.候選人45分鐘現場教學錄像光盤一張(錄像采用rm格式,不大于100MB),錄像内容必須真實反映候選人的教學水平和教學效果。
各教學單位務必于4月22日前,将以上申報材料(紙質和電子文檔兩種形式)報送教務處教學研究科,逾期不再受理。
聯系人:李新宇 姚岚,聯系電話:0431-85166422
附件:
1.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第六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11]23号)
2. 吉林省教育廳《關于開展吉林省第六屆高校教學名師獎評選及國家教學名師獎推薦工作的通知》(吉教高字[2011]7号)
3.第六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指标體系(本科部分)
4.第六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候選人學生評價彙總表
5.第六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本科部分)候選人推薦表
6.第六屆吉林省高校教學名師獎候選人基本情況簡表(本科部分)
7.第六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候選人個人資料(電子版)清單
教 務 處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