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單位、學校教職工:
根據《吉林大學職工住房貨币分配實施辦法》,經本人申請,各單位彙總,人事處審核确認人事信息,長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産管理局審核,房産管理辦公室對住房情況調查與核對, 2011年11月11日至11月18日公示第二十批符合住房貨币補貼條件職工的信息。
在核查的過程中難免出現誤差,公示期間請各單位通知本單位的職工,認真核對本人的相關信息,同時也請全校教職工共同監督。
如有異議,請咨詢房産管理辦公室 辦公電話:85166543
附件:職工住房貨币補貼第二十批公示明細
後 勤 處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