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修改《吉林大學2012年度治安綜合治理承包責任書》及《吉林大學治安綜合治理達标考核驗收标準》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11-12-12點擊:
為加強學校網絡安全工作,督促各綜治單位強化網絡安全防範及日常管理,依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網絡信息系統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及學校校園網信息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将網絡信息安全納入學校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經學校綜治委員讨論通過,對《吉林大學2012年度治安綜合治理承包責任書》及《吉林大學治安綜合治理達标考核驗收标準》部分修改,将網絡安全管理納入學校綜合治理2012年度及以後各年度工作及檢查驗收體系。通知如下:

    一、修改内容

    (一)《吉林大學2012年度治安綜合治理承包責任書》

    1、第一條第一點關于建立健全綜治工作領導機構的表述上增加“網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第四條在原有基礎上增加第四點,即:“落實學校網絡管理文件要求、規定,強化網絡安全管理,杜絕不良、有害信息”。

    (二)《吉林大學治安綜合治理達标考核驗收标準》

    1、2011年度《吉林大學治安綜合治理達标考核驗收标準》關于驗收項目領導責任制部分原第一條、第二條合并,第四條、第五條合并。總分值由原來的10分修改為9分。

    2、2011年度《吉林大學治安綜合治理達标考核驗收标準》關于驗收項目綜治組織部分原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六條合并,新《标準》第一條增加“網絡安全管理小組”。總分值由原來的10分修改為9分。

    3、2011年度《吉林大學治安綜合治理達标考核驗收标準》關于驗收項目安全制度部分原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合并,新《标準》第一條增加“網絡安全”表述。

    4、2011年度《吉林大學治安綜合治理達标考核驗收标準》關于驗收項目基礎工作部分第一條增加“網絡安全”表述。

    5、2011年度《吉林大學治安綜合治理達标考核驗收标準》關于驗收項目安全管理部分增加“網絡安全”内容,确定為第二條,具體表述為:“依據學校網絡管理文件要求及規定,準确掌握本單位内部網絡運行基礎情況,強化秘密信息處理,落實用戶登記制度,确保單位内部公共網絡及個人依托校園網開設的個人網站安全使用及運行,杜絕不良信息和有害信息出現。發生網絡安全問題,視嚴重程度在1——4額度内予以扣分。如BBS開設的相關版塊能夠與師生産生良好互動。或參與網絡信息宣傳,取得成績,視情況在0.5——1額度内加分。”其他條目序号順延修改,總分值由原來的60分修改為64分。

    二、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高度認識此次文件修改重要性、必要性。

    (二)組織單位内部學習,傳達學校關于修改文件的情況說明。

    (三)遵照新下發文件要求,落實綜治工作各項具體任務、要求。

    (四)按照新的考核驗收标準準備2012年度總之考核驗收工作。

                                                     吉林大學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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